一、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北京市大兴区鼎利路10号院6号楼1-3层,利用已有建筑面积2948.40平方米从事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及材料检测方面的内容。验收阶段建筑材料检测22000组/年,涂料检测40组/年,室内环境检测1800组/年,共计23840组。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1年12月,北京中环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第二检测所有限公司第二检测所实验室项目报告表》,并于2021年12月17日取得了北京市大兴区生态环境局《关于第二检测所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京兴环审[2021]61号)。项目于2022年01月开工建设,于2022年02月竣工,2022年02月试运营。
3.投资情况
本阶段项目总投资为365万元,环境保护投资费用为15万元,占总投资的4.11%。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第二检测所实验室项目的实验室、配套服务设施及环保设施。
二、验收结论
(一)验收监测期间,工况正常,项目主体工程与环保设施运行正常。
1.废气
经监测,本项目实验室废气排放浓度及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中表3“生产工艺废气及其他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
经监测,本项目废水排放浓度满足《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中表3“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
经监测,本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处置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9月1日实施)、《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2020年5月1日起实施)、《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 号)、《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2021年第23号)中的有关规定。
(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已按环评报告表及环评批复要求进行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废气、废水、噪声均能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
(三)验收结论
本项目环保手续完备,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落实了环评报告书及其批复所规定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验收不合格情形,验收合格。
三、项目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第二检测所有限公司
电话:13581510680
邮编:100162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鼎利路10号院6号楼
四、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编制单位
编制单位:北京中环物研环境质量监测中心
电话:010-56546165
邮编:100162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鼎利路10号院9号楼4层402室
五、公示说明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第二检测所有限公司第二检测所实验室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全文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不少于20个工作日。
对于本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也可拨打北京中环物研环境质量监测中心电话:010-56546168,或将意见和建议发至邮箱360hb@sina.com,北京中环物研环境质量监测中心将会将您的意见收集整理后及时反馈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
六、全文公示见以下附件